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德州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亚太经合组织会议(APEC)将于11月5日—11日在北京召开。为保障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现将市大气办《德州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大气办〔2014〕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11月3日—11日,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土方开挖、渣土运输全部停工整改,其余工地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扬尘防控。
二、各县市区要将《方案》公布的工地清单,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确保在我市建筑领域不出现问题。
附件:《德州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亚太经合组织会议(APEC)将于11月5日—11日在北京召开。为保障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现将市大气办《德州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大气办〔2014〕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11月3日—11日,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土方开挖、渣土运输全部停工整改,其余工地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扬尘防控。
二、各县市区要将《方案》公布的工地清单,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确保在我市建筑领域不出现问题。
附件:《德州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31号
2014年10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