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4年度第二批次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工作已结束,为正常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取得由建设部监制、省建管局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参加市建管处2014年8月13日--15日举办的复审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均应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延期程序
(一)由本人向所在企业提出延期申请;经企业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由企业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60.216.103.27/ajz/),填报证书延期相关申请数据,并向市考核小组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二)经市考核小组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报省考核办予以延期三年。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延期发证日期为2005年的,需办理人员照片变更手续,请相关企业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变更”下选择“人员信息变更”,上传持证人本人近期数码照片后,一并向市考核办提交以下信息变更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
原件审核完毕后退回,各县(市、区)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统一上报复印件。
(二)《延期申请表》中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一栏,填写年度分别为2012至2014年。培训内容为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知识。学时要求不少于40学时,请如实填写,否则不予延期。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出《延期申请表》再点击上报。
(三)凡在两个以上单位持证、有两个以上同类别证书(法人代表持A证的除外)或者持有C证的同时持有A证或B证的,应予以清理。由企业先从系统中申请注销多余证书后,方可办理其他证书变更和延期复审。
(四)延期复审受理时间9月9日-12日;受理地点:市建管处安监站。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候。县(市、区)企业由所属主管部门初审,并在网络系统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
- 补考事宜
请按时参加,否则,证书将列为“重新考核”。
联系电话:05342239660 联系人:刘俊铭
附件:1、2014年度第二批“三类人员”复审合格名单
2、参加补考人员名单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4年8月26日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