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市直建筑业企业: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办明电〔2018〕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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