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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的通报
2016-11-30 14:39: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6〕166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6年
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教训,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和“保底行动”实施,认真落实各类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打响扬尘治理攻坚战,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市住建局于10月24日—31日,组织开展了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组织3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受监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对县(市)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过程中,将扬尘治理、起重机械、危大工程整治、打非治违、施工现场防火、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监理行为列为重点内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分。共查在建工程项目91个,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其中:评分73个,达到优良标准的57个,占78.1%;达到合格标准的15个,占20.6%;不合格1个,占1.3%。检查涉及施工单位48家,监理单位23家,下达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建议书81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查处隐患700余项。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参建各方主体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日趋规范,绝大部分项目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落实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各方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能够自觉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住建部《监督规定》和《监督规程》要求,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逐步完善“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抓督导”的长效机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主动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突出加强危大工程管控,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今年下半年以来,建筑市场形势逐渐回暖,各县市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意识普遍增强,涌现出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包括一批 “全面改薄”和“社区安置”项目也积极参与创优,受检项目优良率创历年新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日趋规范。大部分县市区认真汲取今年以来的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教训,主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组织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安装、顶升和拆卸告知程序,强化安拆专项方案的审批、交底和验收,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和监管行为不断加强,绝大多数塔式起重机 的“四限位、两保险”,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器、上下行程限位开关和门锁联动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设备运转良好。
    (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现常态化。各县市区以“抓文明施工促扬尘治理”为目标,把治理扬尘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部分建筑工地在落实“六有六化”和“六个100%”的基础上,持续改进治理标准。在土方开挖阶段,基坑四周采用雾炮降尘;主体施工阶段使用围挡喷淋、架体喷淋、塔吊旋转喷淋;车辆出场洗车台自动清洗;洒水车不间断循环作业;新开工工地应用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真正从源头上减少扬尘产生。同时,全市283个建筑工地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运行,利用电脑或手机终端可随时查看现场情况,实现扬尘治理24小时实时监控。
    (五)监理单位安全履责意识显著增强大部分监理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的现实重要性,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入手,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严把“审核、巡视、验收”三个关口,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将安全监理提升到与质量监理同等重要的高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未建立。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压缩安全管理机构、削减安全管理人员、减少安全保障经费,致使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安全体系不能有效运转,施工现场安全得不到保障。
    (二)危大工程管控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些资质等级低的施工单位,缺乏技术力量,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辨识能力差,个别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不符合规定,内容不能指导施工;在危大工程实施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不按方案施工,施工完毕不按规定组织验收。
    (三)专项整治不牢不实。个别县市区 “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 “保底行动”未真正开展,“四个台账”不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能起到实质性作用;“打非治违”力度偏弱,部分项目不办理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人证不符或使用假证,存在一定的隐患。
    (四)扬尘治理缺乏长效机制土方开挖和竣工收尾两个阶段,总分包单位之间交叉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治理难度大。同时,建筑工地每天发生动态变化,不确定因素多,再加上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造成扬尘治理容易反复,难以长效保持。
    三、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人员处理如下:
    1、决定对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配电箱、检查中存在不合格工地的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即日起,暂停在我市范围内投标资格六个月,并将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市违法违规情况,抄告企业所在地省市级主管部门。
    2、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负责人施松涛,记不良记录一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新承揽工程1年。
    3、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1次;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总监王克旭,记不良记录1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新承揽工程1年。
    (三)对以上企业和人员的处理,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处理意见30日内报市住建局,其他县(市、区)在招投标活动监督时要严格把关。
 
    附件:1、2016年秋季全市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得分
          2、2016年第二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名单(暂定)
          3、2016年秋季全市安全检查不合格工地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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