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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度上半年“安管人员”到期证书延期的通知
2017-03-23 09:58: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为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工作,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手续,现就办理2017年度上半年“安管人员”到期证书延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取得由建设部监制、省建管局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1月至6月底,并在“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络教育管理系统”培训考核合格人员。
    二、延期程序
    经市考核小组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报省考核办予以延期三年。需由本人向所在企业提出延期申请;经企业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由企业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60.216.103.27/ajz/),填报证书延期相关申请数据,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4月27日上午: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
    4月27日下午:乐陵市、宁津县、庆云县
    4月28日上午:德城区、陵城区、开发区
    4月28日下午:禹城市、齐河县、临邑县
市直企业报送时间:4月27日--28日;
  
  受理地点: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安监站,县市区企业由当地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延期申请表》中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一栏,填写年度分别为2015至2017年。培训内容为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知识。学时要求不少于40学时,请如实填写,否则不予延期。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出《延期申请表》再点击上报。
    (二)凡在两个以上单位持证、有两个以上同类别证书(法人代表持A证的除外)或者持有C证的同时持有A证或B证的,应予以清理。项目负责人B证,建造师已注销或已不在本企业的也应申请注销或变更。由企业先从系统中申请注销多余证书后,方可办理其他证书变更和延期复审。
    (三)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候。县(市、区)企业由所属主管部门初审,并在网络系统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
    五、其他事宜
    (一)“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络教育管理系统”已于今年1月1日开通并使用,请各位学员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及时登陆该系统报名学习,考试合格及时打印结业证书,以便办理证书延期。
    (二)为响应国家、省、市行政审批下放的原则,我市“安管人员”证书申请及延期、变更已放至各县市区。今后,县市区企业安管证书由当地主管部门打印(需配备针式打印机)之后,随材料统一报送。空白证书可至市安监站领取。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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