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我市决定从2017年1月1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应工作,同步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我局将对各工地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3日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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