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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全市建筑技术工人信息的通知
2019-02-21 17:14: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9〕22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统计全市建筑技术工人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住建部),市直各建筑业企业:
    省住建厅为推进全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建筑技术工人教育管理和服务效能,启动并运行了“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信息系统”( http://jn.sdcstta.net/user/newlogin.action)。为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对接全国和全省有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全省开展建筑技术工人信息统计工作。根据省厅《关于统计全省建筑技术工人信息的通知》(鲁建教函〔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的情况,现开展全市建筑技术工人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7年以前申报山东省建筑职业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经山东省德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标准条件
    (一)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取得岗位证书。
    三、工作分工
    (一)企业负责本企业相关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填报,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设置证书审核点,负责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汇总、核查和报送,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审核职责。
    (三)市建管处企业科设置市级证书审核点,负责市直企业相关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汇总、核查和报送;负责外地企业持有的本市鉴定核发岗位证书的信息汇总、核查和报送;负责对各县市区审核点报送的岗位证书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并对全市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审核职责。
    四、程序及时间
    (一)准备工作(2月21日-28日)
    1、设置审核点:全市共设置13个证书审核点,市级证书审核点设在市建管处企业科,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分别设置一个证书审核点。各县市区设置证书审核点要确定相关责任人,审核地址,联系电话,并于2月24日前将相关信息上报市建管处企业科。
    2、实名注册:企业须在信息系统实名注册企业账号后,经所属证书审核点审核,方可登录和填报相关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
    3、配备审核工具:证书核验合格后须加盖审验章,审验章由市级主管部门按省厅要求刻制统一发放。身份证原件的核验须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身份证识别仪由各审核点自备。
    (二)信息填报:3月1日-8日
    持证人员所在企业汇总相关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报所属审核点,经审核点确认后,通过企业账号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依次完成填报岗位证书信息、上传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扫描件、签署诚信承诺和选择相应审核点后,提交信息系统。企业不得通过企业账号和信息系统填报非本企业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
    (三)资料审验:3月9日-15日
    企业经办人员或持证人携带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审核汇总表(系统导出)到相应审核点进行审验。审核点工作人员负责身份信息采集、岗位证书审验等工作,审验无误后,在岗位证书后封皮内侧加盖专用印章,在审核汇总表中签字确认。审核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复核时报市主管部门。
    (四)汇总复核:3月16日-22日
市主管部门复核已审验的人员及岗位证书信息,对已审验的证书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名单另行通知。经复核通过的企业和个人岗位证书信息在部门网站公示,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报送省厅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建筑技术工人教育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省建筑技术工人技能水平、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效能提升,对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城镇化建设水平意义重大。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是关键。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本次建筑技术工人信息统计工作准确规范高效进行。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细化职责分工,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标准,严格审核、据实填报。审验工作量大、要求高、时间紧,各审核点要有责任心,严把审核关的同时严控时间点,确保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及时推进、顺利完成,如有延误未按时填报信息造成漏报的,后果自负。
    (三)信用管理、从严惩戒。建筑技术工人及岗位证书信息填报和统计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在信息填报、证书使用中有弄虚作假、买卖租借证书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人员,将列入全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诚信档案库,公布不良信用记录,并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企业或个人要妥善保管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不得委托他人(机构)代管和操作。凡因账号和密码遗失、代管等造成信息系统故障、泄密等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责任。
    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管理员注册或企业注册)可在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咨询市建管处企业科,联系人:王国栋,联系电话:0534-2239658。
   
 附:

    1.管理员版旧证入库系统手册1.0-(管理员注册)
    2.
企业版旧证入库系统手册1.0(企业注册)          
          3. 各县市区证书审核点统计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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