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
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德建通〔2017〕209号
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德建通〔2017〕209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局有关科室: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工程科和市建管处分别负责市直监理和建筑业企业检查、抽查工作,并对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检查、抽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企业对照相关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
(二)直管部门检查、抽查。10月30日前,县(市、区)主管部门及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对直接监管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施工工地进行检查、抽查。检查中对本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的建筑业经营异常企业,省外进鲁企业承揽工程开工未满1年的项目,实行全面普查;对其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施工工地进行抽查,各直管部门抽查数量原则上建筑业企业不少于10家、工地不少于10个、监理企业不少于5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抽查比例不低于所监管企业的30%。
(三)市级督导抽查。11月15日前,市住建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将根据《关于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德建通〔2017〕120号)文件要求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考核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市直企业应于10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表》纸质版报送至市住建局112室进行核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dz2239658@163.com。
2、县(市、区)主管部门检查、抽查结束后,应于10月30日前形成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相关汇总表报送市住建局,并将检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其中《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检查汇总表》建筑业企业部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检查汇总表》和《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汇总表》报送至市建管处;《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检查汇总表》监理企业部分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科。
3、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检查、自查要留印留痕,资料要留存备查。
市建管处联系人:吴亚飞 联系电话:0534-2239658
电子邮箱:dz2239658@163.com
市局工程科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534-2239632
电子邮箱:gck9631@126.com
附件:1.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2. 《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