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德建发〔2015〕34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现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24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复审办和局迎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为做好城区内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确保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复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崔全岳 市住建局建设工会主任
副组长:陈成刚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杨胜志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成 员:赵书君 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刘俊铭 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科员
吴亚飞 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赵书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和督导工作。
二、整治范围
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三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标准
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应按照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围挡设置要求
城区内墙面主要道路上的建筑工地围墙须设置为砖混抹灰景观实墙或彩钢板,高度不低于2米。墙面为“上(宽度20厘米左右)下(宽度60厘米左右)瓦灰线、中间奶白面”;彩绘墙面为规范绘制(制作)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
(二)各种设施及管理
1、大门及车辆冲洗设施
(1)采用实体大门;
(2)出入口道路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必须带盖)、车辆冲洗设备和水源;
(3)设置保洁人员和门卫值班室。
2、环卫设施
采用密闭式生活垃圾容器,设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池,并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3、生活设施
(1)职工食堂:就餐、加工、储藏等场所干净卫生;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人员有健康证。
(2)洗浴设施:更衣室、洗浴室分开。浴室设专人管理。
(3)职工宿舍:宿舍内设生活橱柜,单人单铺。在建建筑内严禁住人。
(4)公共厕所:采用水冲式厕所。安装纱门纱窗,地面硬化,墙面粉刷,化粪池密闭抗渗。专人管理,保证无积粪、无尿垢、无纸屑、无异味。
(5)医疗保健:急救室必须设保健医药箱和急救药品。急救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4、基础设施
(1)道路:主要道路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
(2)排水:场地内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
(三)场地管理
1、绿化或用安全防护网覆盖裸露土堆、物料等。
2、清理各种垃圾、废弃物。
3、规整原材物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噪声控制
(应符合环保部门噪声控制标准要求)
(五)病媒防制、健教宣传
1、病媒防制
施工现场每隔20米设置1处毒饵站,每周应不底于3次添加,并做好记录;临时设施必须设纱门、纱窗。
2、健康教育
设置健教宣传栏,定期更换宣教内容;发放健教资料,开展健教活动,职工健康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档案资料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做到工作标准、制度、措施、整改、交底有记录,记录有档案。
(七)创卫宣传
场地设置创卫宣传栏,悬挂标语、条幅等。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利用媒体、互联网及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迎复审整治工作方案,将标准要求宣贯到每一个工地。
(二)树立标杆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德城区选定3个标杆工地和1个备选工地;经济开发区和运河开发区各选定2个标杆工地和1备选工地。复审结束后,标杆工地推荐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备选工地直接评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三)全面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按照标准全面整改,在春季大检查中进行验收,达到标准的,验收通过;达不到标准的,进行通报,并参照不合格工地进行处罚。
(四)迎审评价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6、7、8月份为省级评审明查暗访阶段;9、10月份为国家级复审暗访抽查阶段。已验收通过的工地,做好保持,能够随时迎接复审检查。结合秋季大检查,对在创卫复审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力、影响建筑领域形象的项目和企业进行曝光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三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整改标准和进度安排,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务必在5月20日前全部达标。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工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住建局将结合全市安全大检查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影响创城工作的企业,将在招投标、诚信评价、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处罚。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一定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标准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班组和每一名工人,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24日
2015年3月24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