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外地进德总承包企业: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15〕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将于7月下旬开始,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建筑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达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工程规模达到《通知》要求标准,且施工进度满足省检查组验收条件,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齐全,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先进。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于7月8日前报市建管处,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sajz@126.com,市建管处将根据项目情况择优推荐。
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建管处将于近期组织督导暗访,对已验收通过的文明工地达不到优良标准的,将取消“文明工地”称号;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在秋季大检查通报中一并处罚。
附件:省建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的通知》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