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空气质量已明显改善,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未来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2015年12月27日18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虽然目前我市已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但各相关单位仍需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德建通〔2015〕123号)要求,继续做好建设工程扬尘治理防控工作,确保我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附件: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重污染应急[2015]22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8日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