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准确反映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更好地为全市建筑业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建筑业统计工作是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和监督政策、企业实现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各建筑业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把建筑业统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地填报各期建筑业统计报表。
(二)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各建筑业企业须每月25日至月底,登录“山东省建筑企业网上快报系统”填报月度快报数据。2015年12月底前,填报2015年12月快报和年报(财务报表没有出来的可以预计,待“山东省建筑企业网上快报系统”年报申报页面将重新开放后,再进行修改),否则,省建管局快报系统自动关闭后,企业将无法填报年度统计数据,无法办理增项、升级、变更等资质事项。
(三)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误报、漏报、不报统计年报和多次不报统计月报企业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审查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省建管局、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如实、及时地向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上报年度、季度统计报表资料,做到“两个一致”,确保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