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未来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2017年1月26日20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01月26日
2017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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