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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40批安管人员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5-12-30 15:20: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工作的预备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15〕8号)的准备安排,定于2016年1月19日组织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1、人员范围:按照预备通知的要求,已提交补考申请人员;
    2、补考时间:
    (1)主要负责人(A类人员),1月19日上午9:00-11:00;
    (2)项目负责人(B类人员),1月19日上午9:00-11:00;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人员),1月19日下午13:00-15:00、15:30-17:30分两批参加考核。
    3、参加补考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6日;
    4、补考地点:淄博凤阳大酒店六楼会议厅,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58号,从淄博火车站乘126路、35路至市交通局下车。从淄博市长途汽车站乘132路至市交通局下车。
    联系人:仲召辉,电话:13553017432。
    二、准考证领取
    参加1月19日上午补考的人员,于1月18日晚19:00-20: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淄博凤阳大酒店六楼会议厅领取准考证;参加1月19日下午补考的人员,可于1月19日上午10: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淄博凤阳大酒店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石剑,电话:13953179075。
    三、补考发证
    考试合格的,将随第40批颁发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补考人员请自行前往,应提前熟悉考场,考试时持身份证、准考证等两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是冒名顶替、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全省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考核;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成绩以零分计。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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