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9〕2号)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12〕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取得由建设部监制、省建管局颁发且有效期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之间尚未办理延期复审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二、复审程序
1、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各市直建筑企业,请于7月9日前将《“三类人员”延期复审名单》(书面及电子版)报市建管处安监站。(电子版务必以Excel格式发邮件至:dzsajz@126.com)
2、培训费用:180元/人(教材费150元,考核费30元)。请以企业为单位,自行到就近中国建设银行交款,持现金交款单报名(勿转账、电汇),报名时开具发票。市直企业直接到市建管处安监站报名;县市区企业由所属主管部门统一报名。
收款银行:德州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收 款 人:德州市建筑业协会
收款账号:3700 1849 0010 5000 3778
交 款 人:(填写自己单位名称)
3、本次“三类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员自学,全市统一考核的方式。考试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参加考试,替考者一年内不予延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2014年4月份到期的证书,请企业登录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待考核合格后再予办理延期审批等手续。
(二)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延期。
(三)市建管处根据证书到期时间,统一安排复审。请各建筑施工企业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原证书将列为“重新考核”,必须重新考核后才能重新取得证书。
附件:“三类人员”延期复审名单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