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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5-05-21 10:19: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德建通〔2015〕20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4月30日潍坊市峡山区实验中学在建附属建筑工程,在浇注屋面混凝土施工中,模板支撑系统突然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5月9日,临沂兰陵一护坡墙砌筑过程中突然倒塌,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深刻汲取4.30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建字〔2015〕14号)精神,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持安全追责高压态势
    两起事故伤亡惨重,社会影响恶劣。郭树清省长作出重要批示,住建部高度关注。省住建厅5月6日召开了紧急会议,对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保持思想上高度警醒,举一反三,防范未然。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把保障“零死亡”作为刚性要求,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坚持城区工程与开发园区工程并重,规模较大工程与小微工程并重,形成网格化、无疏漏的监管格局。要实施最严格的责任倒查、最严厉的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实际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住建厅提出的4条追责措施。一是,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市住建局负责人第一时间带领相关处室赶赴现场,邀请主流媒体现场发布事故情况。二是,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年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承接新的建设项目。三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将责成当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停工整顿,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对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严格督促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措施,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履行参建单位安全职责
    各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未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所需条件及费用。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要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二是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配备数量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三是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值班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三)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一是项目总监、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监理关键岗位人员要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二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
(四)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资格。
    三、着力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
    对深基坑、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现场防火等易发事故环节,各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加强监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基坑: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既定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对既定方案作重大变更;基坑工程支护结构施工完后,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结构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开挖深度、支护时间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基坑工程严禁长时间暴露。
    (二)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一是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二是加强对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可调支托等构配件进场验收;三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四是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在使用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巡查;五是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拆除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
    (三)起重机械:一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严禁投入使用;二是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三是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产权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定检、维护保养等制度。四是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专职安全员旁站监督,并拍照留档备查。
    (四)高处作业吊篮:吊篮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联合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吊篮使用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每日进行巡查,确保悬挂机构、安全锁、安全绳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可靠有效,确保施工时吊篮内作业人员不超过2人。
    (五)施工用电:一是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二是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及接地装置、电气连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
    (六)现场防火:一是严防活动板房火灾隐患,板房芯材必须使用岩棉等不燃或难燃材料,层间楼板不得使用木板等易燃材料,板房的用电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二是严防外墙保温材料及密目网的火灾隐患,对每一批进场的保温材料、密目网严格查验其燃烧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施工现场;三是切实加强现场动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事故情况迅速传达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部。近期,市住建局将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9号)要求,组织开展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区市也要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凡是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9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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