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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12-19 11:52: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7〕265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业企业,外地进德总承包企业:
  冬季气温较低,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为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转发鲁安办明电〔2017〕35号文件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德安办明电〔2017〕2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安字〔2017〕5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几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二、强化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突出“三类企业、四类工程、十二种行为”。
  (一)三类企业
  1.今年以来发生房屋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3.多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二)四类工程
  1.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及城乡结合部工程;
  2.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式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工程;
  4.安全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工程。
  (三)十二种行为
  1.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
  2.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的;
  3.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
  4.施工单位抢赶工期、不按进度野蛮施工的;
  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规划针对性较差、旁站监理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以及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的;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未按规定落实的;
  7.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即投入使用的;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落实到位的;
  9.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彻底、消防措施不到位,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现场动火用电作业不执行审批,工地宿舍取暖用电不规范的;
  12.未针对冬季雨雪、强降温等天气影响对易发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
  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将企业自查、县市区巡查、市级督导三方面工作同步推进,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律严肃处罚,视情节给予责令整改、责令停工、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等处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集中整治行动调度表(附件)报市住建局;2018年3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三、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联系人(房屋建筑):邢凡栋   电话:2239660
  联系人(市政工程):周初阳   电话:2239671
 
    附件: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调度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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