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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聊城市高县“11·20”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017-12-06 18:16: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聊城市高县
“11·20”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11月20日20时左右,聊城市高唐县尚品福城三期项目发生桩机倾倒事故,砸塌施工现场工棚简易房,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安委会和省住建厅进行了通报。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聊城市高唐县“11·20”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坚决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气候逐渐变冷,恶劣天气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安全生产压力增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极有可能出现思想麻痹松懈、工作力度减弱等问题。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工程各方参建主体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持续深入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加大建筑施工“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力度,深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执行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各施工位要将危大工程管控及现场消防管理作为重点,立即自查自纠,对未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论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施工,监理单位要向所属监督机构报告。
    、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贯标,指导督促本地标杆企业加快建立实施指南,建立“一企一册”“一项目一册”,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分析现实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同时,进一步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问题,确保早控制、早处置、早化解。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聊城市高唐县“11·20”事故的通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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