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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5-12-31 09:38: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经监测预警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相对稳定,依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12月30日20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橙色)降级为Ⅲ级(黄色)。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要求,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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