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18年3月29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9日
相关热词搜索:天气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办理“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复审的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