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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8-27 13:55: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5〕74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电发〔2015〕13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发〔2015〕27号)和7月31日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建筑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20日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秩序,推进依法治安,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和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活动,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房屋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整治,整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的施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检查重点:
    一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二是建设单位安全履责情况。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情况,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等情况。
    三是施工单位安全履责情况。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建立及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情况,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危大工程实体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
    四是监理单位安全履责情况。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监理制度建立情况,现场监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对危大工程方案进行审核签字、安全验收等重点监理情况。
    五是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对危大工程管理和监理单位人员对危大工程旁站监理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是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理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高温汛期及雷雨大风恶劣天气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场、现场联动,严格依法依规,采取严厉手段和措施,重点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
    一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行为;
    二是施工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偷工减料的行为;
    三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四是施工单位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德建通〔2015〕21号)等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及时排除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专项整治重点为:
    一是整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二是整治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验收;
    三是整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是整治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是否按照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三、工作安排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30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督导阶段(101日至1120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回头看”,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市住建局将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21日至1230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情况提出深入开展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并对排查出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认真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全面的、不间断的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暗查暗访、检查回头看等方式,深入查找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重点开展对危大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市政工程隐患的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地区和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积极引导各方主体扎实开展工作。
    (五)及时总结,规范行为。各县(市、区)要于8月31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报市住建局,并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电子邮箱:建筑工程:市建管处dzsajz@126.com 
              市政工程:局城建科dzjwcjk@126.com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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