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纪律,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检查人员认真遵守。
1、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走过场;
2、杜绝官僚主义,不得安排陪检人员;
3、工地不得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会议室不摆放鲜花、水果、台签等物品;
4、不安排宴请,不上酒水和高档菜肴,一律吃工作餐或自助餐;
5、不得安排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6、一律不得送、受纪念品或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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