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安全 > 正文

关于做好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4-07-21 14:17: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天气,为做好高温天气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各建筑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作息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给工人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急救员必须全天在岗。
    三、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做好值班带班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21日   
 

相关热词搜索: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 高温

上一篇:关于领取“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省安监站《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临时供电配电箱、开关箱登记备案评审细则及参考图集的通知》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4030817号-1

主办单位:德州市众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sdfsdf@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