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德建通〔2018〕52号
德建通〔2018〕52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项目各建设、施工单位: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4月13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迎审办和局迎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为做好城内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确保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复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尚 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成刚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邵 良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成 员:赵书君 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祖美燕 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科员
邢凡栋 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赵书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和督导工作。
二、整治范围
德城区、陵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标准
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应按照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围挡设置要求
“三区”内建筑工地围挡应采用彩钢板或实体墙封闭,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二)各种设施及管理
1、大门及车辆冲洗设施
(1)采用实体大门;
(2)出入口道路用混凝土硬化或钢板铺设,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必须带盖);
(3)设置保洁人员和门卫值班室。
2、环卫设施
采用密闭式生活垃圾容器,设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池,并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3、生活设施
(1)职工食堂:墙面贴砖不低于1.8米,防滑地砖;设冰柜、消毒柜、排风扇、隔油池和泔水桶(带盖);生熟食工具、用具分设;门口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米,设纱门和纱窗;就餐、加工、储藏等场所干净卫生;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人员有健康证。
(2)洗浴设施:更衣室、洗浴室分开。浴室瓷砖到顶,地砖防滑。保证热水,喷头10个以上,设置排汽扇;更衣室设置衣橱和连椅;浴室设专人管理。
(3)职工宿舍:材料防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需设置可开启窗户;宿舍内设生活橱柜,单人单铺(严禁搭设通铺,通道宽度不低于0.9米,每间宿舍内居住人数不超过16人)。在建建筑内严禁住人。
(4)公共厕所:采用水冲式厕所。安装纱门纱窗,地面硬化,墙面粉刷,化粪池密闭抗渗。专人管理,保证无积粪、无尿垢、无纸屑、无异味。高层建筑在8层以上设置密闭的移动厕所。
(5)医疗保健:急救室必须设保健医药箱和急救药品,并配有担架、夹板、体温计、血压表、止血带等急救器材,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4、基础设施
(1)道路:主要道路须硬化。
(2)排水:场地内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
5、其它设施
场地设置不锈钢质“八牌二图两栏”,包括扬尘治理公示牌。
(三)场地管理
1、绿化或用安全防护网覆盖裸露土堆、物料等。
2、清理各种垃圾、废弃物。
3、规整原材物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噪声控制
(应符合环保部门噪声控制标准要求)
(五)病媒防制、健教宣传
1、病媒防制
施工现场每隔20米设置1处毒饵站,每周应不底于3次添加,并做好记录;临时设施必须设纱门、纱窗。
2、健康教育
设置健教宣传栏,定期更换宣教内容;发放健教资料,开展健教活动,职工健康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档案资料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做到工作标准、制度、措施、整改、交底有记录,记录有档案。
(七)创卫宣传
场地设创卫宣传栏,按要求设置宣传口号等。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6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创卫复审工作,制定迎审方案,完善管理台账,打造标杆工地,其中:德城区、经济开发区各选定2个标杆工地,陵城区、运河开发区各选定1个标杆工地。复审结束后,标杆工地可直接推荐为市级示范工地,择优推荐2个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全面整改,迎接省级考核阶段(4月17日至4月30日):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对照标准全面整改,召开现场会议,推广标杆做法。4月底前全部达到标准要求,迎接省级考核。同时,按照资料收集建档工作标准要求,完善各项资料,梳理归档,做到齐全、规范、美观。
(三)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查遗补漏,整改省级反馈问题,全面做好保持,能够随时迎接复审检查。结合春季大检查,对在创卫复审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力、影响建筑领域形象的项目和企业进行曝光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四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整改标准和进度安排,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务必在4月20日前全部达标。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工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住建局将结合全市安全大检查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影响创城工作的企业,将在招投标、诚信评价、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处罚。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一定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标准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班组和每一名工人,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附件: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