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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6年全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报
2016-06-15 09:10: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6〕85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6年全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和“保底行动”实施,认真落实《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打响扬尘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及2016年全市建筑业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于5月10日—18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组织3个检查组,并将扬尘治理、危大工程整治、打非治违、建筑施工防火、人员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安全监理作为专项检查内容。采取中心城区受监项目拉网式普查和县(市)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检查标准及有关要求,对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和扬尘治理履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公布得分。共查在建工程项目82个,建筑面积249.9万㎡。其中:评分75个,达到市级文明工地38个,占51 %;合格工地33个,占44%;不合格工地4个,占5%。检查涉及施工单位49家,监理单位21家,下达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建议书62份、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查处隐患500余项。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围绕“大快严”“保底行动”以及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安全生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开始真正重视安全工作,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安全监督机构,其中:禹城市、陵城区监督人员数量超过了10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为正常开展安全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创优积极性不断增强在目前建筑市场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各施工企业通过争创文明工地、精品项目,来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认知,涌现出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德建集团、天元集团、振华集团、旗舰集团等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大力推广提升标准化和绿色施工,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各施工单位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行动等活动,围绕“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这一底线,突出重点,严格程序,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申报制度,严把方案编审、过程监督等关口,实现全程动态管控,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四是监理单位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大部分监理单位已认识到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既是自身的义务,也是自身的保障。在监理过程中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增加安全巡检频次和隐患排查力度,及时下发通知单或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力扭转了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五是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六有六化”和“六个100%”的防治目标,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物料蓬盖、洒水保洁、密闭运输以及车辆清洗等六个方面,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得到整体提升,建筑工地“脏乱差”的社会形象大幅改观。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中小企业重质量、轻安全的观念尚未转变,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制度形同虚设,“三违”现象仍较普遍。比如:乐陵鑫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为本地企业,在本次检查中仍然存在不合格工地。个别外地企业我行我素,目无法纪,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比如: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胜利凯旋花园项目连续两次大检查不合格;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于赵社区乾兆大厦项目,管理人员和总监均不在岗,现场隐患严重。
    (二)违反标准规范的通病依然存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连墙件偏少,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挡脚板缺失,钢管扣件材质差;模板支撑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足,顶托丝杠倒置,丝杠伸出长度超标;卸料平台数量不足,模板、木方、管材放置在脚手架上转运,造成架体变形。安全立网、平网抗冲击、阻燃性能不达标;塔吊标准节和附墙非原厂生产,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欠缺;个别项目仍在使用老式配电箱。
    专项整治力度不够。一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个别项目未批先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亟需规范。二是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对危大工程尤其是起重机械和高大模板的整治不够深入,节假日期间容易被忽视;季节性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三是扬尘治理长效保持不够。扬尘易治,效果难保,建筑扬尘容易反复,达不到常态长效管理目标要求。
    、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本次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人员处理如下:
     1、决定对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存在不合格工地的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乐陵鑫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即日起,暂停在我市范围内投标资格六个月。其中:将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外地在我市违法违规情况,抄告企业所在地省市级主管部门;对乐陵鑫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记不良记录1次,安全许可证到期后重新核查安全生产条件。
     2、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负责人王珏、涂继志、卢祥、杨树恒等4人,记不良记录一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新承揽工程1年。
3、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德州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山东新昌院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陵城区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1次;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总监张东银、徐立民、季龙江、孙鲁波等4人,记不良记录一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新承揽工程1年。
     3、对池州市江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禹城市乾丰首府15#楼项目、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夏津县锦宸3#6#住宅楼项目、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庆云县云龙国际7#10#12#楼工程中,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以上企业和项目处理措施,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处理意见30日内报市住建局,其他县(市、区)在招投标活动监督时要严格把关。
    、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梳理,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要求认真整改,不留后患。同时,要按照6月8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视频会议要求,立即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二)健全规范安全监督程序。要积极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主动调整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严格《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阶段和频次监督到位。
    (三)强力推进扬尘治理工作。今后一段时期,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德政发〔2016〕1号)和《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德政字〔2016〕1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治理意识,加大扬尘防控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施工现场全面达标到位并做好长期保持。6月底前,所有县(市、区)扬尘监控设施必须全部到位。
    (四)全面做好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夏季已临,大风、大雨和雷暴等恶劣天气增多,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早发动、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防大风、防坍塌、防中暑、防触电以及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工作。要落实极端天气的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抢险措施,严格实行值班带班制度,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2016年春季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成绩
            2、2016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暂定)
            3、2016年春季安全检查不合格工地名单  

 
 
                            2016年6月13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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