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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4-27 15:20: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发〔2016〕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现将《2016年全市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5日

 
2016年全市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业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节点。根据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全国建筑业大会召开为契机,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行业转型升级;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强化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完善行业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全市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预期工作目标: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总产值320亿元,增长6.3%;建筑业增加值 68亿元,增加3%;出省出国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11.9%;上缴税收30亿元,增长11.5%。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创出一批优质精品工程;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有较大提高;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1.5万人次;行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完善农民工工资监管体制,加大清欠力度,避免出现群体恶性事件。
    一、加快改革发展步伐,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支持建筑业企业增项和升级,在全市选定5-8家总承包、10-15家专业承包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做好晋升一级前期准备工作,力争5年内平均每年晋升总承包一级企业1家、专业承包一级企业2家。重点培育中央空调、太阳能、钢结构等优势专业企业,支持发展一批有发展前景的模板脚手架、装饰装修、输变电等专业企业。适时开展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合理整合小、弱、空企业,减少新设立三级总承包企业数量,淘汰一批劣质企业、空壳企业。
    (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和我市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城市的机遇,引导企业拓展专业领域,提升在园林绿化、市政、公路、水利、通讯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施工能力,或者向物业管理、物流和新型建材等非建筑施工领域渗透,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鼓励企业加强资本运营能力,壮大资本实力,以BT、BOT、PPP等模式参与政府投资的棚户区改造、文化公益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现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联动发展。
    (三)大力开拓外埠市场。在建筑业“营改增”的形势下,为提高建筑业对我市税收的贡献,努力开辟外出施工绿色通道,加强与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服务。与大型企业及先进地域优势企业建立联系,借助他们的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优势,拓展外埠市场。积极支持大型总承包企业提升外地施工份额,在巩固拓展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支持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环保工程、幕墙工程等专业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外地市场占比。
    (四)务实推动装配式建筑。按照设区市“十三五”末装配式建筑占比超过30%的要求,加强对建筑预制装配化的前瞻性研究,关注建筑预制装配化的政策导向和发展情况,适时组织企业到试点单位考察,在条件成熟时开展项目试点。及时关注国家、省关于装配式建筑跨越式发展的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出台我市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德建集团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建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
    二、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严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总结市场管理经验,深化质量行动成果,使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化、网络化、常态化。二是结合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招标制度改革和省建筑市场执法体系改革,建立建筑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在岗情况、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三是加强外地进德企业动态管理和跟踪管理。完善外地企业进德登记制度,研究制定外地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部的过程检查,强化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规范外地企业经营行为。
    (六)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信息四大数据库,形成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动态记录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等情况。加快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招投标评分、差异化管理、评优评先和扶优扶强的重要依据,规范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
    (七)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坚持把“质量第一”的宗旨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好大型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组织开展评优报奖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多种活动,增强企业做精品、创品牌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工程创优备案制度,对创建“鲁班奖”、“国优奖”、“泰山杯”等优质工程的项目,实行开工初期申报备案,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过程指导,减少后期维修,降低创优成本。2016年,力争创“鲁班奖”或“国优奖”1个,“泰山杯”5个,“装饰泰山杯”2个,“天衢杯”20项以上。
    (八)加强施工安全文明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规范监督程序,实现依法行政。积极贯彻《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主动调整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落实监管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行为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特别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三是抓住关键环节,杜绝重大事故。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危险源申报、公示、报批、作业监控等制度。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严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的各个关口,努力做到全过程安全可控,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是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大检查活动,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各种形式的暗访、巡查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对违规企业严格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五是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活动。大力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施工现场全部安装监控设施,推进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争取年内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现场搅拌砂浆。六是,典型带动,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力争全年创建全国AAA级安全文明工地1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3个,优良工地15个。
    三、推进科技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九)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重点加强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绿色施工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奖、新技术应用工程、工法、优秀QC成果等评选活动,推动企业加强工法、QC活动的开展与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十)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的通知》(鲁建办字[2016]36号)要求,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上办理。二是加强材料原件核验,确保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建立可追溯的责任管理制度,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保证优质服务和严格监管并重。三是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信息网的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和行业咨询。逐步将诚信信息提报、资质审批、执法监管等业务工作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十一)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训体系,培养造就建筑业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智力支撑。紧跟市场步伐和企业需求,适时组织企业外出参观学习,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最新政策和前沿信息。突出抓好培训鉴定质量,强化施工现场实用性技能培训,力争全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1.5万人次以上,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十二)加强行业规划指导。以全国建筑业大会召开为契机,积极针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建筑用工组织、支持企业走出去、装配式建筑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巩固提升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抓好会议精神贯彻,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培训会进行会议精神宣贯,找准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方向,推动政府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做好“工程总承包”和“小微劳务作业企业”的研究,积极向企业宣传一些引领性政策。进一步加强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强化对企业外出施工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行业发展情况的全面掌握,及时提出应对性政策。
    (十三)完善行业保障体系。一是规范劳保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强化征收监管,加强各类园区养老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完善劳保金拨付和调剂补贴管理办法,扩大拨付补贴范围。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蓄意制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出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浮动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全面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理顺保险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十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科学谋划工程建设和行业发展的“十三五”。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审批程序,增加审批频次,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策法规培训,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促进建筑业监管工作提速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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