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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6-03-15 17:43: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空气污染指数(AQI)已达到200以上,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未来3天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自2016年3月15日20时起,启动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进行落实,城市建成区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等室外作业,其他区域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
    我局将对各工地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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