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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报
2014-11-04 09:26: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建发〔2014〕161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4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强基工程”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蓝天工程”顺利实施,根据2014年全市建筑业工作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德建发〔2014〕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德建发〔2014〕34号)及《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于10月9日至10月19日,组织开展了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组织2个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了市区拉网式普查与县(市)随机抽查相结合、依据标准实地考核施工现场和查阅施工管理资料的方式,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92个,建筑面积105.5万㎡。其中,达到市级示范工地35个,占38.1%;市级优良工地14个,占15.2%;合格工地36个,占39.1%;不合格工地7个,占7.6%。检查涉及施工单位63家,监理单位29家,下发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建议书52份、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
    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打非治违”、扬尘治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项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抓好扬尘治理等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一是各级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形成了部门互相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格局。通过强化工作措施,转变监管方式,完善奖惩制度,科学有效的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自觉加强内控,强化目标分解,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重点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出现一批施工现场管理有序,安全文化气息浓厚,施工现场整洁美观,安全防护设施定型规范,“五小设施”齐全实用的文明工地。防护用具工具化、临建设施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和安全管理人性化水平明显提高,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是监理单位安全履责意识显著增强。部分监理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入手,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资料收集等方式促使现场监理人员正常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四是“打非治违”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按照“六打六治”整治要求,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五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成效显著。绝大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化路面,自动洗车台冲洗出入车辆,对裸露的土方覆盖或绿化,个别现场实行自动喷淋,降尘效果良好,基本实现了市住建局确定的“六个百分百和一个摄像头”目标。六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初见成效。部分县市区积极协调信访、人社、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动、联合执法,逐步完善清欠机制,有效化解清欠纠纷,恶性群体讨薪事件大幅减少。有些企业已在施工现场通过脸谱识别、门禁刷卡、监控签到等方式进行实名制考勤,并按月公示每名工人的应得工资,有效防范因结算纠纷造成的上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力,企业月检、项目部周检、安全员每日巡检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流于形式。企业安全目标不明、责任不清,缺乏考核奖惩等配套措施,未能真正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安全保障体系。二是人员持证上岗率低。部分岗位人证分离甚至无证操作,尤其是塔吊司机、架子工以及司索信号工,存在问题较多。三是“安全通病”依然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防护不严;模板支架不按构造要求搭设;塔吊基础排水不畅,限位不起作用,无吊钩保险;电线私拉乱接,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等问题,形成较大隐患。
    (二)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现场监理人员不熟悉行业标准规范,对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二是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把关不严,对人员资格证书审查不细,对现场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不管不问。三是对现场重大危险源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旁站监督不到位,不经验收即签字确认。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论证方式、专家资格不符合规定,施工时不按方案执行。二是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不规范,维保检测不及时,超载过荷现象普遍。三是施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差。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无日常演练,对待突发事件难以妥善应对。
    (四)专项整治不够深入。一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个别项目未批先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亟需规范。二是扬尘治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县市区对扬尘治理不够重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建筑垃圾未分类存放或及时清运、洗车设施达不到要求。三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执行力度不够。工资保证金、实名制考勤、工资月公示等三项制度尚未全面落实,主管部门未真正将实名制管理的意义传达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工地。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梳理,采取“回头看”方式,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要求进行整改,不留后患。凡被责令停工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督促整改到位,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书面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复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二)强化冬期施工安全。冬期将近,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针对冬期施工特点,提前做好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用电、取暖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严格落实防风、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等措施。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大风、冰雪、寒潮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特别是对动火用电作业,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把材料进场关和施工作业关,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三)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二要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重新定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四)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强基工程”工作安排,狠抓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冬季闲暇时间,对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意识,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五)扎实推进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活动,重点整治施工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蓬盖等内容,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顿,对扬尘防治不力的企业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六)切实做好民工工资清欠管理工作。元旦、春节临近,各县市区和各企业要提前摸底排查,做好防范。一要指定专人受理,及时协调解决欠薪问题,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加大处理力度。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该项目停办一切建设手续;对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施工企业要暂停投标,重新核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恶意欠薪的,及时移送人社部门,对恶意讨薪的,移交公安机关。
    四、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并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并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我市“消灭不合格工地”的最高目标,决定对本次存在不合格工地的南通中厦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福州亨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禹城市闻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禹城市惠通建筑有限公司、平原县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家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将南通中厦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福州亨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外地企业违规情况上报省住建厅,即日起,一年内不得在我市承揽新的项目。禹城市闻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禹城市惠通建筑有限公司、平原县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重新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对项目经理陈志飞、林上荣、丁兵、李瑞彬、杨建国、郑建凯、宋世平等7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重新考核,停止执业1年,如一年内再出现不合格工地,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理专项检查存在未达标的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广厦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夏津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平原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一次。
 
    附件:1、2014年秋季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成绩
          2、2014年第二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暂定)
          3、2014年秋季安全检查不合格工地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29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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