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发〔2014〕113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4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
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4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
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强基工程”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蓝天工程”顺利实施,根据2014年全市建筑业工作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德建发〔2014〕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德建发〔2014〕34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于5月6日至5月20日,组织开展了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组织2个检查组,对德州市区(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10个县(市)在建工程进行了随机抽查。结合我市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将建筑施工防火、人员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安全监理、扬尘整治及农民工工资作为本次检查的专项内容。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每位成员按照各自分工,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近期省、市相关要求,对施工、监理企业履责情况和现场防护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42个,其中,达到市级示范工地63个,占44.36%;市级优良工地25个,占17.61%;合格工地47个,占33.10%;不合格工地7个,占4.93%。检查涉及施工单位75家,监理单位30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26份。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围绕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扬尘治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抓好扬尘治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总体水平稳中有升。
二、主要特点
(一)各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能够把安全管理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摆上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过程监管、标准化工地创建等方式,促使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秩序逐步规范。德城区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片区和责任人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禹城市在加强安监机构建设的同时,注重内部各部门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成效显著;乐陵市设立安全文化教育宣传走廊,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及案例解析,从思想上提升了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大多数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优积极性较强。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能够自觉加强内控,强化目标分解,坚持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保证不发生事故的前提下,通过创优来提升社会形象和展示企业实力,不同程度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施工现场防护用具工具化、临建设施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和安全管理人性化水平明显提高,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近几年,申报文明工地的数量逐年增多,参与创建的企业比例越来越大,本次检查,达到市级优良标准以上的工地占62%。其中,一些项目在申报时,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德建集团、天元集团在企业理念、文化、制度创新等人性化管理内涵有了提升;振华集团、旗舰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高;地鑫集团、众望公司、德勤公司进步较快。联兴集团施工的兴河湾项目和东海集团施工的香港城项目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中表现突出,获得市创城小组的高度评价。
(三)监理单位安全履责意识提升较快。部分监理企业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着手,注重加强监理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有的监理企业还专门成立了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监理部履责情况进行督导。德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在安全监理方面不断规范。
(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今年以来,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涌现出一大批管理有序,安全文化气息浓厚,施工现场整洁,安全防护设施定型美观,“五小设施”齐全规范,安全管理人性化的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部分先进县市和施工企业编制和修订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从工地大门、企业标识、硬化绿化、安全通道、作业棚、工具式防护设施以及宿舍、食堂、厕所等都作出了标准要求。其中,临邑县、平原县、夏津县、经济开发区文明施工水平有了新的提升;齐河县、陵县进步较快;武城县、庆云县、运河开发区逐步走向规范。
(五)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置管理日臻成熟。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临时用电、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高大模板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了专家论证;防护设施施工完毕,施工、监理人员能够履行验收手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本做到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处于可控状态。绝大部分脚手架,尤其悬挑架搭设较为规范,孔洞临边防护比较严密。各县(市、区)安全防护水平与市中心城区差距逐渐缩小,以往安全管理较薄弱的开发园区、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安全防护水平也有了较大改观。
(六)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成效显著。大部分工地尤其是中心城区建筑施工现场,能够按照市住建局确定的“六个百分百和一个摄像头”目标,将扬尘治理纳入安全专项整治范畴,将主要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等进行合理硬化,并配备洒水车,每日定时洒水降尘。裸露的土方、砂石进行覆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入库存放,混凝土搅拌机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护;在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自动洗车台得到进一步推广。宁津县建设局班子成员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所属工地分工负责,一周一现场调度,扬尘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逐步加强。自《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下发后,部分县市区率先执行,严格按照“一书、一金、一卡”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日常检查,宁津县、禹城市实行人像考勤,及时了解用工状态,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德城区针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防范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对招商引资、安置社区等重点项目缺乏监管,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就开工的现象。特别是开发商自带队伍,不服从管理、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给安全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带来了较大隐患。
(二)少数施工企业安全目标不明确,责任不落实。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目标不明确,知识更新能力差,对一些新修订的标准规范不能及时掌握,导致责任不分解,目标不考核,奖惩不兑现,引发一系列问题。
(三)安全监理职责落实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由于取费较低,工程监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且专业素质不高,项目总监不在岗或一个总监违规监理多项工程,导致安全监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四)施工现场习惯性的安全防护通病依然存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连墙件偏少,高层建筑作业层缺挡脚板;模板支撑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支架缺少扫地杆,梁下未设立杆、板下纵横向水平拉杆未连续设置,顶托丝杠倒置,丝杠伸出长度超标;部分工程的卸料平台数量不足,有的搭设在外脚手架上。安全立网、水平网产品质量差,抗冲击、阻燃性不达标;塔吊基础排水不畅,有的附着臂任意加长,附着端点固定不规范;个别项目乱设临时配电箱,乱拉电线,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尤其是不设卸料平台,模板、木方、管材放置在脚手架上转运,造成架体变形,形成隐患。
(五)扬尘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认识程度不高,管理力度不大,治理措施不够。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能够做到硬化或固化,但现场裸露土地绿化或覆盖不到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未进行分类存放及及时清运、洗车设施达不到清洗要求,甚至有的项目未设置洗车装置,施工现场达不到扬尘整理“六个百分百及一个摄像头”的要求。
(六)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亟待加强。部分县市区和企业对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几项制度尚未落实,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认识到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不能有效防范恶意讨薪等问题。
四、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并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并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我市“消灭不合格工地”的最高目标,决定对本次存在不合格工地的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州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禹城市禹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宁津县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家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将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外地企业违规情况上报省建管局,即日起,暂停该4家企业在我市投标资格一年,一年内不得在我市承揽新的项目。德州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禹城市禹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宁津县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一年内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重新审核。对项目经理李玉海、邹爱兵、杨帆、王浩强、张应心、武 伟、李德政等7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重新考核,停止执业6个月,如一年内再出现不合格工地,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理专项检查未达标的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广厦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德州市建发工程监理公司、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众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城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在企业信用评价档案中记不良记录一次。
附件:1、2014年春季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成绩
2、2014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暂定)
3、2014年春季安全检查不合格工地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6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6月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