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信息宣传和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鲁建监字[2016]1号)的要求,安排以下工作:
1、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信息宣传和月报统计具体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掌握信息宣传和数据统计具体要求,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总结,及时上报。
2、在每月7日前,将全县(市、区)上月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投诉、上访、受理案件数量、欠薪数额、涉及人数、解决案件数量及金额等情况汇总表和简要总结材料,经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一并报市建管处。
3、请你们汇总本辖区2016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填写附表,于2016年2月5日前报市建管处,报送邮箱:dzzjb2007@sina.com 联系电话:2239656 联系人:王建
附表:山东省2016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