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业绩考核的通知》》(鲁建管行函〔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1、各外省进鲁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认真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19日前将本辖区内对外省进鲁企业作出的2014年度的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及处理意见汇总后报市建管处。电话:2239656 邮箱:dzzjb2007@sina.com。
附件:鲁建管行函〔2015〕3号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