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
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市住建局拟对2014年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施工企业和劳务带班人员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市、区)上报有关违规信息。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1、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或劳务带班人员姓名、籍贯及身份证号;
2、违法事实及事件处理经过;
3、相关证据及对该企业或劳务带班人员的处理建议。
二、有关要求
1、请县(市、区)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市建管处。
2、《处理建议》须加盖县(市、区)住建部门公章。
3、通报的劳务带班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刘俊铭 联系电话:2239660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拖欠工资违法案件(企业)处理建议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欠薪企业 | 工程项目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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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理建议为:通报批评、停止投标资格※年(月)、停业整顿※月。
附件2
拖欠工资违法案件(劳务带班)处理建议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劳务带班人员 | 身份证号码 | 籍贯 | 工程项目名称 | 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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