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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2015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2016-06-30 15:12: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6〕95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2015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鲁建监字〔2016〕5号省住建厅关于2015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通报》中对有关工程建设主体的处理意见。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引以为戒,慎用《通报》中的企业和劳务带班人员,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工资支付动态,提前做好预警防控,坚决遏制群体性恶性讨薪事件。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2015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工程建设主体处理结果的通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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