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8〕124号
关于调整下放部分企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市直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县级建筑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统筹协调和公共服务能力,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将原直接管理的118家企业(附件1),按照企业注册地址移交至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陵城区4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下放企业管理的衔接工作。同时,要根据监管职责范围的调整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附件:1、调整下放的118家施工企业名单
2、关于调整下放部分企业管理权限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