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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7-02-14 11:14: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7〕15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充实完善相关数据信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业企业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建行字〔2017〕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历史工程业绩补录
    (一)补录范围
    1、企业依法承揽并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他专业的总承包业绩和专业承包业绩无需补录。
    2、本市建筑企业在德州行政区域以外完成的历史工程业绩,需通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补录,业绩确认后通过当地业绩补录平台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建筑企业在德州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历史工程业绩,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补录。其中,历史工程业绩在县(市、区)的,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补录审核;历史工程业绩属于市级直接管辖的项目,由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补录审核,其中:市建管处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核,补录的工程业绩信息将在“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能上传至“省一体化平台”;城建科负责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审核。
    (二)补录内容
    补录的内容主要为工程业绩的法定建设程序等信息。企业应如实填报工程业绩信息,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备查。补录的工程业绩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1、工程电子化登记(基本信息)
    2、项目中标通知书(依法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
    3、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
    4、施工许可证
    5、竣工验收备案(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6、反映工程业绩主要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境外工程业绩应同时上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明、项目所在地    中国使馆提供的项目备案材料等。
    (三)补录的方法和步骤
    1、企业补录的方法和步骤
    登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省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xyzj/)→切换至“施工单位”→进入“项目补录”→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点击“提交”→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的方法和步骤
    (1)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陆“省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补录”→点击“审核”→审查核对企业提报的信息是否与相关材料原件一致→点击“审核通过”→市住建局点击“审核通过”审核确认→完成补录。
企业可以点击“省一体化平台”界面“业绩补录”浮游图标,打开“业绩补录操作手册”了解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
    (2)市住建局直接管辖的项目,企业可以在“项目行政区划”中选择“市辖区”将补录的业绩信息直接提交至市住建局审核入库。
    (3)企业补录的业绩信息均需经市住建局审核确认后,方能上传至“省一体化平台”,最终完成补录。
    二、业绩补录的时间
    补录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届时“省一体化平台”的补录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三、有关要求
    1、根据资质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申请住建部审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其代表业绩未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项目库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2016年12月1日起,申请省住建厅审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代表业绩未进入“省一体化平台”项目库的,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各建筑企业尤其是有升级意向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补录工作。
    2、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强化对补录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数据复核,确保业绩信息的真实有效。对补录业绩审核工作不负责、把关不严,甚至协助企业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坚决追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2月15日前,请将《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审核人员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市建管处及城建科,一并领取“省一体化平台”补录审核专用账号和密码。
    3、业绩补录实行自愿补录原则,企业须按照“省一体化平台”中工程项目数据标准要求自行补录,并对补录工程项目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报全市。
 
    附件:《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审核人员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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