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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州市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5-07-14 17:46: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5〕4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德州市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5]4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德建通〔2015〕24号)等有关要求,我处对全市建筑业企业(不含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了资质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计526家(不含装饰装修企业),其中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141家,专业承包企业285家,劳务分包企业100家。经企业申报、区县建管部门初审、市建管处核查,作出如下考核结论:
    1、考核合格企业439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30家、专业承包企业248家、劳务分包企业61家。
    2、考核待定企业36家,其中:总承包4家、专业承包12家、劳务分包企业20家。
    3、考核不合格企业51家,其中:总承包企业7家、专业承包企业18家、申请注销企业7家;劳务分包不合格企业9家,申请注销企业10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注册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最低建造师数量;部分企业的注册建造师虽能满足主项资质专业要求,但是注册建造师专业不满足增项资质标准;
    2、管理和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有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要求,年龄甚至超过60周岁。技术人员人数不达标,部分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足,关键岗位和技能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不达标,注册人员、技术骨干无社保,有的人员不在本企业工作,人证不符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企业提交的职称证、三类人员证书和建造师证涉嫌伪造。
    3、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部分企业取得资质满一年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延期申报,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4、部分企业月度快报不及时、不准确。有的企业不能每月按时上报数据,有的企业快报负责人不能相对固定,责任心不强,上报数据出现严重偏差,影响全市行业统计的准确性。
    5、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个别企业对自身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积极,思想上不重视,甚至推委扯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案。
    三、处理意见
    (一)考核合格企业。在资质证书上加盖“2015年度考核合格”印章。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待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应及时到德州市建管处企业科,了解核查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于通报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完善,经整改达到标准要求的,考核结论为“合格”;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考核结论定为“不合格”,市核准范围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其资质,省核准范围的企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降级或撤回其资质。整改期间,暂停其新承接工程,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
    (三)考核不合格企业。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于1个月内向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若1个月内未反馈意见,将视同该企业认可考核结论,市核准范围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其资质,省核准范围的企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降级或撤回其资质。企业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附件1. 2015年度全市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考核情况表
         2. 2015年度全市建筑业劳务企业资质资质考核情况表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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