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变更、遗失补证等业务
办事指南
一、 企业账号初次申请
建筑业企业初次申请账号的,可通过“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岗位培训管理系统”选择“企业培训报名”栏,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说明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注册。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企业账号初次申请表》(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 变更业务
(一)变更企业注册信息。企业注册信息(企业法定名称、所属地市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可在一个月内在“系统”中填写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所有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证书信息勘误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录入有误或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所在企业可登陆“系统”填写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持证人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
3、原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7)
(三)调换工作单位。人员调换工作单位的,调换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持证人调出企业登陆“系统”填写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持证人企业变更申请表》(附件5);
3、原《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调出工作单位解聘合同原件、复印件;
5、调入工作单位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
6、持证人与调入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认定)和社会保险凭证(新企业提供一个月,其他三个月)原件、复印件;
7、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遗失补办
岗位人员证书遗失的,持证人所在企业应登陆“系统”填写 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岗位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6);
3、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原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考核”系统查询截图。
四、办理程序
企业提报材料—县市区受理—市级转报—省级审批发证
五、有关要求
1、县(市、区)企业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通过所在地建筑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同时提报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市直企业直接报德州市住建局112室,联系电话:0534-2239658。
2、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后,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印章。主管部门同意报送的,应在《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上明确签署“材料齐全,同意报送”的审核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审核人签字后连同申报材料报市住建局。
3、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变更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备注名字)一张。
4、领取证书时,县(市、区)企业应由所在地建筑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市直企业直接到德州市住建局112室领取。企业自行领取的,经办人应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附件: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
2.企业账号初次申请表
3.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4.持证人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5.持证人企业变更申请表
6.岗位证书补办申请表
7.企业授权委托书
建筑业企业初次申请账号的,可通过“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岗位培训管理系统”选择“企业培训报名”栏,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说明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注册。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企业账号初次申请表》(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 变更业务
(一)变更企业注册信息。企业注册信息(企业法定名称、所属地市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可在一个月内在“系统”中填写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所有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证书信息勘误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录入有误或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所在企业可登陆“系统”填写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持证人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
3、原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7)
(三)调换工作单位。人员调换工作单位的,调换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持证人调出企业登陆“系统”填写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持证人企业变更申请表》(附件5);
3、原《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调出工作单位解聘合同原件、复印件;
5、调入工作单位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
6、持证人与调入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认定)和社会保险凭证(新企业提供一个月,其他三个月)原件、复印件;
7、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遗失补办
岗位人员证书遗失的,持证人所在企业应登陆“系统”填写 变更申请,同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附件1);
2、《岗位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6);
3、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原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考核”系统查询截图。
四、办理程序
企业提报材料—县市区受理—市级转报—省级审批发证
五、有关要求
1、县(市、区)企业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通过所在地建筑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同时提报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市直企业直接报德州市住建局112室,联系电话:0534-2239658。
2、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后,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印章。主管部门同意报送的,应在《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上明确签署“材料齐全,同意报送”的审核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审核人签字后连同申报材料报市住建局。
3、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变更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备注名字)一张。
4、领取证书时,县(市、区)企业应由所在地建筑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市直企业直接到德州市住建局112室领取。企业自行领取的,经办人应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附件:1.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汇总表
2.企业账号初次申请表
3.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4.持证人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5.持证人企业变更申请表
6.岗位证书补办申请表
7.企业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