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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办理指南
2018-04-02 15:13: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办理指南

   
    申报主体: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安管人员”)
    申报条件:已取得住建部监制、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B证、C证)
    办理流程:
    1、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所在单位组织人员登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络教育管理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所在单位登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延期数据;
    3、每月最后1周的工作日受理,3个月内到期的证书均可申报。
    4、逾期未办理的,证书重新考核。
 
 
    申报资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资料中,一份单独上报); 
    2、《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一份;
    3、证书有效期三个年度内,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内容等,年度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
    4、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证明;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法人双证增发的“合格证书”参加延期复审,需上报原单位及增发证书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办理机构:德州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221室)
    办理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   办理电话:2239632
    办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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