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2月13日我市启动黄色预警后,空气质量无明显改善,根据环保部全国空气质量形式预报,结合我市周边空气质量情况,决定从2月14日13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市里要求,所有建筑、市政、拆迁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应工作,同步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我局将对各工地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