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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更新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的通知
2016-11-11 10:11: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鲁建行函[2016]4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更新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加快全省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功能,省住建厅决定将原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纳入一体化平台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
    原全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系统已于9月份停用,快报系统已经迁移到一体化平台运行。从10月份开始,建筑业企业需登录一体化平台填报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数据。
    二、一体化平台网络快报填报办法
    (一)报送范围
    报送范围为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所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暂不统计。
 
    (二)报送日期
    当月22日至月后5日前,企业将自年初至上月底累计数据(包括本年和上年同期)报送至一体化平台网络快报系统。5日后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住建部批准的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还要同时报送住建部快报系统(http://www.cin.gov.cn)。
    (三)报送方式
    企业登录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企业界面,点击“建筑业企业重要指标快报”按钮,如实填写各项指标数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网络快报注重时效性,月报数据,尤其是财务部分,可按确定的数据或预计数上报。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不作为考核的依据,但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四)报送要求
    网络快报表由月度调查表和年度调查表组成,需要注意有关指标的计量单位,基本情况表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月度调查表和年度调查表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均不保留小数。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除新建立企业外,月度调查表中“上年同期数据”必须填写。
    三、有关要求
    做好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运行数据,是政府宏观决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和监督政策,企业实现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数据报送工作作为对企业监管和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相互协调,齐抓共管。
    一是健全统计机构和人员。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要落实统计工作制度,配备综合专职统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并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
二是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好统计台账,及时完成统计数据上传、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对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上传统计数据的企业要予以表彰;对统计报表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必要时对该企业进行约谈。
 
附件:建筑业企业快报操作手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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