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6〕113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在建设工程中大力推广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6〕11号),大力开展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现将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申报。 作为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的重要内容之一,2015年度的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被列入到2016年省级财政奖补范围。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领会省通知的有关要求,将通知内容传达至辖区内每个工程总承包企业,并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邀请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申报。几个单位共同申报的,申报书封面上“申报单位”只填写工程总承包企业,其他申报单位主要填写“示范工程主要参加人员”和“示范工程相关实施单位联系方式”栏。 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及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于8月16日前经所在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在市建设部门窗口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申报材料可以直接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爱义 0534-2239635 电子信箱:dzjwkjk@163.com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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