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局(建设局、建管部):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强化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强化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切实保障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切实强化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