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1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10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按要求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一、加大建筑工地土方、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管理力度;
二、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
三、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附件: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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