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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7-12-20 12:21: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自12月20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1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按照要求停止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苫盖。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附件2)报市安监站。
 
  附件:1.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督检查数据调度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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