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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21 16:43: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德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建通〔2017〕10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外地进德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德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6日
德州市房屋市政工程
施工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动员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各方力量,集中采取有效措施,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行动核心,以参建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巡查抽查为行动方式,以推动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和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为行动手段,全力遏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多发态势,确保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基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的安全治理行动力度。一是以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执法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资资金、人员教育、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等保障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坚决查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出租、出借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相关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凡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分包的,一律查处,并依法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函告有关单位停水停电。
     (二)严格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按照危大工程管理要求,细化措施、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围绕起重机械、模板支撑、深基坑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环节,督促企业切实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实施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重点排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引导督促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并进行分级,明确管控层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二是加大对标杆企业的督导力度。积极培育标杆企业,及时总结标杆企业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标准。三是按照《建筑施工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体系。
     (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五)强化夏季大风天气和高温汛期施工安全。夏季已临,大风、大雨和雷暴等安全生产不利天气将逐渐增多,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把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早发动、早准备、早安排,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大风、防坍塌,以及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要落实极端天气的预警措施,完善应急机制,增强抢险保障,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方法步骤
     此次施工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将统一规划、总体推进、分段实施。
     1、安排部署阶段(6月中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结合各自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各方建设主体进一步明确百日安全生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各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落实整改计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特别是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确保100%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
      3、检查督导阶段(7月至9月上旬)。市住建局将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隐患严重的县(市、区)和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4、总结分析阶段(9月上旬)。各建设主管部门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9月1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抓紧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全面的、不间断的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暗查暗访、检查回头看等方式,深入查找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行动及两个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全面有序推进。要加强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调度沟通,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工作,每月5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本辖区行动调度表(见附件)。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积极引导各方主体扎实开展工作。
     建筑工程联系电话:2239660,电子邮箱:dzsajz@126.com;
     市政工程联系电话:2239626,电子邮箱:dzjwcjk@126.com。
 
     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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