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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12-27 11:38: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冬季停工前
准备工作的通知

 德建通﹝2016﹞18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外地进德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建设单位:
     冬期施工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来较多不利因素,易突发安全事故,为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民工权益,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连日受雾霾、降温、降雪影响,导致劳动生产率低,施工成本高,安全生产风险加大。为此,全市所有建筑工程原则上2017年1月5日前全部停工,春节后,根据天气情况择时复工。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继续施工的民生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方案报工程所在安监机构备案,未履行备案程序的工程一律不准施工。
      二、停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停靠,配电箱停电上锁,工地仓库、食堂、宿舍张贴封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处于基坑开挖与支护阶段的工程,基坑槽内做好排水措施,避免土壁因多次冻融循环造成塌方;加强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妥善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除值班、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滞留,值守人员务必采取防火、防中毒措施。
     五、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对项目部发放工资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理清每一名工人的工程量和应得工资额,在工人离场前及时支付,坚决遏制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安排,积极做好停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加大冬期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因擅自施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对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将违法违规行为上报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停止承揽新的项目。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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