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外省进德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检查的通知》(鲁建管秘字[201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中提出的检查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立即对辖区内建筑企业和辖区内施工的外省进德建筑业企业进行普查。请于4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各县(市、区)备查企业及在建工地目录》(附件2)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检查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安全生产许可检查表》一并报市建管处企业科。
二、市直建筑业企业和有市直建设项目的外省进德建筑业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做好相关检查材料准备工作,并于4月23日前请将自查报告和提报的在建工地一并报市建管处企业科。
三、市建管处将于4月底至5月上旬,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239658 传真:2239659
邮箱:jgcqyk@163.com
附:1、山东省建管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检查的通知》
2、《各县(市、区)备查企业及在建工地目录》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检查的通知》(鲁建管秘字[201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中提出的检查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立即对辖区内建筑企业和辖区内施工的外省进德建筑业企业进行普查。请于4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各县(市、区)备查企业及在建工地目录》(附件2)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检查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安全生产许可检查表》一并报市建管处企业科。
二、市直建筑业企业和有市直建设项目的外省进德建筑业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做好相关检查材料准备工作,并于4月23日前请将自查报告和提报的在建工地一并报市建管处企业科。
三、市建管处将于4月底至5月上旬,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239658 传真:2239659
邮箱:jgcqyk@163.com
附:1、山东省建管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检查的通知》
2、《各县(市、区)备查企业及在建工地目录》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