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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4-18 14:04: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建发〔201467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外地进德建筑业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4〕1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德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18日
 
 
 
德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深入查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结合行业实际,市住建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工程”,进一步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普及程度,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全方位、立体化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通过活动开展、工程实施,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达到落实一批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查改一批问题(当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一批制度(长效工作机制)、组建一支队伍(安全检查专家队伍)、加强一个体系(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完善一批预案(应急预案)、提升一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七个一”的目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方面。建立并认真落实案例收集分析工作制度、警示教育会议制度、警示教育宣传制度等。通过典型案例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解决好“讲起来重视、办起来忽视”的问题。对全国各地本领域、本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收集分析,了解处理结果,随时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利用各类传播方式,使相关人员群体及时了解事故损失、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情况。通过“举一反三”,促其企业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针对性。
   (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方面。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搜集梳理编辑工作制度、宣传普及工作制度等。通过各种知识普及渠道和措施,使各领域、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企业、进现场”,整体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和基础防范水平。
    (三)企业“本质安全”方面。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推进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落实为抓手,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方面。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第260号省政府令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并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度。
    (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方面。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问题检查整改衔接制度、问题风险辨析制度、问题致因分析制度、整改投入保障制度、整改跟踪(挂牌)督办制度、改毕验收销号制度、整改责任落实制度、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来保障安全生产问题得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
    (六)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方面。建立健全全覆盖、可操作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提升各类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协同性、实用性。建立并认真落实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制度。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要建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
    (七)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方面。要建立安全问题隐患社会监督机制。各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聘请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使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在阳光监督之下。
    (八)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方面。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依法打击和治理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检查、整改、处置、救援以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问责追究。
    三、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王圣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崔全岳  市建设工会主任
            陈成刚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成  员:杨胜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赵书君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安监站站长
            刘俊铭  市建管处安监站科员
            袁  帅  市建管处安监站科员
            吴亚飞  市建管处安监站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陈成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赵书君,联系电话:2239660。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和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
    1、自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及企业要按照“七个一”的目标要求和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方位、立体化地排查辖区内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类具体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市直企业应于5月20日前报将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建管处。
    2、方案落实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企业针对自查时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整改,确保工作实效,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完善涉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市住建局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抽查。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强基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检查验收情况、考核结果、工作总结报市建管处安监站。
     (三)有关要求
    1、该项工作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终综合考评。因此,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好方案制定关、标准确定关、制度建立关、预案完善关,确保问题解决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监管体系建设到位、专家队伍组建到位、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到位,确保“七个一”目标实现。
    2、各县(市、区)和各市直企业要按时报送有关情况,于每月12日、24日前分别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信息;于每季度末月24日前上报《全市安全生产行业(系统)“强基工程”实施情况》(见附件)。报送邮箱:dzsajz@126.com
 
    附件:1、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情况(主管部门)
          2、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强基工程”实施情况(企业)

 
 
 
 
 
 
 
 

  抄报:省建管局,市安委会。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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