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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度上半年“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复审的通知
2018-03-19 11:27: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办理2018年度上半年“安管人员”
证书延期复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业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取得由建设部监制、省住建厅颁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在2018年1月至6月底,并在“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络教育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合格的人员。
    二、延期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延期申请;经企业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由企业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19.214:81/QTSecurity/QTExamLogin.aspx),填报证书延期相关申请数据,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5、项目负责人B证还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因省厅暂无空白证书,为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延期,本次先在网上受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主管部门只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上报,延期材料审核完毕之后退回,由企业自行保存,延期材料及证书打印、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3月26日—28日。      
    2、受理地点: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安监站,县(市、区)企业报当地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1、《延期申请表》中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一栏,填写年度分别为2016至2018年。培训内容为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知识。学时要求不少于40学时,请如实填写,否则不予延期。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延期申请表》,再点击上报。
    2、凡在两个以上单位持证、有两个以上同类别证书(法人代表持A证的除外)或者持有C证的同时持有A证或B证的,应予以清理。项目负责人B证,建造师已注销或已不在本企业的也应申请注销或变更。由企业先从系统中申请注销多余证书后,方可办理其他证书变更和延期复审。
    五、其他事宜
    请各建筑业企业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安管人员”,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登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络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并保留好结业证书,以便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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