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重污染应急〔2018〕13号),决定3月9日15时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于3月10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附件: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重污染应急〔2018〕13号),决定3月9日15时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于3月10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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